瀏覽:4198 發布時間:2010-03-31
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及敲詐勒索罪獲刑3年
年僅19歲的小遠為了證明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對3家網站實施了攻擊,導致網站系統功能遭到破壞,并借此向3家網站敲詐勒索5.5萬元。
近日,青浦區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及敲詐勒索罪判處小遠有期徒刑3年。
小遠念完初中就輟學了,雖然不喜念書,但從小就聰穎過人的他極其熱衷計算機網絡。在當地一間網吧當網管期間,小遠就自學了黑客教程,并熟練掌握了各項黑客技能。
2009年6月3日至4日,小遠在老家一家網吧內使用客戶機,登錄進入青浦生活365網站、亞洲商務衛視網站和迪拜華人網站的服務器的ASP后臺地址,在未予備份的情況下刪除了服務器上所有網站程序文件和數據庫文件,并將3家網站的主頁都修改為“本站存在安全漏洞,請站長速修補。By:野狼-QQ:……”的頁面。同時,還禁用了該服務器上其他管理員用戶,刪除了3家網站服務器上所有程序文件和數據庫文件。之后,小遠以恢復網站為名,向3家網站敲詐人民幣共計5.5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小遠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系統功能進行刪除,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又以要挾的方法索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敲詐勒索罪,故作出上述判決。(本文來源:東方早報 作者:李燕)